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海南关于在防控新冠疫情期间税费事项办理的温馨提示
问题:以个人名义汇货款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答案:可以。根据《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增值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019年财会职场晋升攻略:能力测评、实训演练、职业规划、就业上岗初级考后求职规划、实操学习从此开启,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一季度盈利以前年度亏损,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3 年1月1日之前,需在 2023年1月1日之后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选用什么征收率?【回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之后补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3 年 1月 1日之前业务的发票,应选用对应时间的征收率,具体包括:1. 对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 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业务,2023年1月1日之后补开发票的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选用1%征收率。放弃减税的,可选用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 对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业务,2023年1月1日之后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选用3%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不满意自己的处境,就想方设法改变;希望获得更多东西,就去拥有相匹配的能力。 实务会员全新升级,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 。更多推荐: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指哪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