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必读(之四)
【问题】市内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是否预缴增值税?【答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根据上述规定,施工企业市内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需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支付个人稿酬时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的个税?
【问题】企业出租住房也可以按照4%缴纳房产税?【答案】依据《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24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所以,还需要注意承租人必须是个人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租赁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如何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