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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是什么

    问:我公司职工出差取得一张酒店住宿专票,税率是3%,是否可以抵扣? 答:《》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十条规定,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因此,贵公司取得的3%住宿费专票,属于正常差旅费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本文是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责任编辑:泥巴姐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又出新政策!

          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内部退养办法的人员取得“内退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一条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公司给职工报销学历教育的费用是否要代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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