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捐赠全额扣除时,所得额不足以扣除,超过部分是否可以结转?
【问题】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法人、财务负责人、购票人?【回答】(1)法人信息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变更。纳税人如需变更法人信息,需前往工商局办理变更。通过工商局进行变更后,工商局会将变更信息推送至电子税务局,纳税人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榻腥啡霞纯�。(2)纳税人如需变更财务负责人相关信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选择变更项目,系统将自动带出“变更前内容”,纳税人只需填写变更后内容即可。(3)纳税人如需变更购票人相关信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进入功能�?楹蟮慊鳌肮浩比宋ぁ�,录入需要变更的信息即可。● ● ●专票电子化:电子发票的管理及涉税风险,2小时学会电子发票申报、抵扣及内控问题。更多推荐: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年销售额如何确定?
【问题】研发费加计扣除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同时享受吗?【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因此,如果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条件,可以按规定同时享受。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老师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职工医�:途用褚奖?缰贫茸平有�,中断缴费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