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探讨薪酬的激励作用
【摘要】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现代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决定了公共部门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功能越来越突出和重要;而全球性人才竞争的加剧,更增强了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公务员 各个行业和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操作规程,其管理应该会有不同的标准,但有一点,各部门基本上是相同的那就是对出勤率的考察。 勤,是一种工作态度,它主要体现在公务员的日常表现上,如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程度以及出勤率上,虽然对勤的评估不能仅对量进行衡量,可出勤率却直观反映了公务员是否以满腔的热情,积极主动的投入工作。 但是据调查,我国的公共部门中的缺勤现象却为管理者最为头痛的问题之一。公共部门中的病假现象要明显的高于私营部门,研究人员发现,在公共部门任职、每年经历部门大规模扩张的职员长期缺勤的风险比从未经历过公司大规模扩张的职员高两到三倍,尤其是妇女。 研究人员指出这种现象虽在一定程度上和医疗保健和教育等公共事业部门的职业要求和风险在日益增长有关,但为什么公共部门中的缺勤率要明显高于企业中呢? 这些客观存在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主体 公务员,缺乏对工作的积极性,缺乏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更重要的是说明了,公共部门在对人才的管理及激励上存在着漏洞。 激励一般讲的是通过物质和精神的某些刺激,促使人产生一种的工作动机和工作干劲,朝着素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心理活动。要想使激励发挥最大的作用,首先就要明白职员他们想要什么,最基本的两点就是,对其业绩的肯定和新酬的提升。激励政策本身也有一个完善的过程,这需要管理者在工作中不断了解员工的需求以及及时的将职员的需求反映到政策中,这样才能使政策保持长久的有效性。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 。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先进的知识和掌握先进知识的人才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源是一种可持续性的最宝贵的资源。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不仅关系到一个组织的兴衰,更影响着一个综合国力的强弱。公共部门承担着提供公共产品发票、维持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职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是公共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公共部门的关键性要素。 在公共部门中将工作赋予意义,让公务员看到自己的努力在工作中的价值,增加他们的使命感,特别是长期从事一种重要工作的人来讲,肯定他们,对他们进行精神上的奖励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这就对部门的绩效评价管理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另外,适时的奖励不仅能影响受奖者的心里活动,而且对受奖者以外的人也会产生强烈的心理反应使他们产生学习的动机,产生竞争的欲望,从而调动他们的智力因素,想法设法缩小差距,使其逐渐趋向必要的自我行为,这就对公共部门的奖惩管理提出了一个高要求,进而,对完善部门的薪酬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发现有人能够从管理学尤其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系统地阐述公务员加薪的问题。这一点毫不奇怪,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并没有真正将政府公务员也当成人力资源来对待,更没有在管理体制上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思路。相应地,社会上的人也在思想意识中将公务员这支特殊的人力资源队伍与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或人才区别对待,没有多少人能够想到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之间有什么关系,似乎绩效评价、工作分析以及薪酬激励等这样一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是企业的专利,与政府无关。我们看到,一方面的市场化进程导致了我们的企业已经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另一方面,我们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对政府中的人的管理并没有随之市场化的深入而像企业一样做到与时俱进。 经过6年多的研究,研究人员发现,在公共部门任职、每年经历部门大规模扩张的妇女长期患病缺勤的风险比从未经历过公司大规模扩张的妇女高2-3倍。 研究人员指出这种现象也许是因为医疗保健和教育等公共事业部门的职业要求和风险在日益增长,而女性在这些部门中占主导地位。 在这种部门里面,人们靠人际关系的比较多,激励因素也就不能局限于钱上面,有时搞好人际关系才是他们想要的。这个部门的人一般都不担心会被炒鱿鱼。 企业里面的人一般都比较有激情,希望挑战或者希望钱,而不象政府部门的铁饭碗,企业人员随时都有被炒鱿鱼的危险,所以他们会努力工作,而给他们最好的回报就是对工作的肯定和奖金,那么下一步他会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因此,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开发。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开发是一套系统工程,并不存在 放之四海而皆准 的固定模式。目前我们对这一课题的研究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应加强研究与交流,发展符合我国特点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理论并致力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实践。 参考文献: [1] 文跃然主编:薪酬管理原理。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责任编辑:雨昕
私车公用 是很多企业存在的一种现象,对于 私车公用 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在理论上和文件上都颇有争议。在税务检查中, 私车公用 涉及的费用是否要进行纳税调整,以及如何调整都容易产生税企矛盾。如果大家从会计的角度看 私车公用 ,其实它的实质是一个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假设大家租入一台生产设备,明显该设备的租金以及后续使用的费用支出可以扣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汽车与其他固定资产相比,其 流动性 和 功能 都不同,其发生的费用难以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这是 私车公用 税务处理争议之所在。对于 私车公用 税前扣除,企业如果没有明确的税收文件可以作为依据时,应当从《》规定的税前扣除原则出发,对涉及的费用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以此作为相应处理的依据。在相关凭证真实的基础上,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出发,对 私车公用 的相关性进行分析:一、区分出租方的主体资格首先要判断出租方的主体资格。如果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比如汽车租赁公司)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因为是外部交易,在有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合法凭证的证明的基础上,容易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同,一般允许企业扣除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合理的油料费、停车费、公路收费、修理费(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除外)等费用。所以,在可供选择的范围内,企业可以选择向汽车租赁公司或具有 营运资质 的个人等租赁车辆,这样相关费用容易跟员工个人消费区分开来。二、区分是否有租赁性质如果租赁是在企业与所有者或员工内部进行的,而且往往是以企业承�:笮延玫姆绞角┒┝阕夂贤�,对此,在判断其是否有租赁性质时,要注意租赁合同或协议只有形式上的证明作用,除此之外还要进行实质性判断。在作实质性判断时,企业有义务证明所报销的费用确实是因为企业使用车辆而发生的,而不是承担了不属于企业的个人消费。首先,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必须明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其费用分摊方式。如果个人将车辆租给企业后,交由企业保管并使用,个人不再使用,并有相关证据佐证,此种情况下,应该认为相关费用确属企业发生,应该允许扣除。如果个人只是将车辆偶尔用于公司的,比如接送一下客户之类的,那么发生的 共用性 费用难以分清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对这部分 共用性 的花费,宜作为企业对员工的补贴支出。其次,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公车使用制度,对车辆的使用原因、时间、地点、使用人员等进行规范,履行内部申请和审批制度,否则也容易被视为不能分清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从而导致不允许税前扣除。三、区分发生的不同性质的费用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租赁物的消耗可以税前扣除的原则,允许扣除相关费用,但是必须区分该费用是否具备相关性,一般认为与车辆的使用相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可以扣除;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因为这些费用是租不租都会发生的,应作为不相关费用不得扣除。最后还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车辆使用制度以及使用情况、报销的凭据,判断企业对车辆的使用原因、时间、地点、使用人员、油耗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的费用要进行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泥巴姐 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