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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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回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例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更多推荐: 财税问答精选
在一个年度内,公司先发生减资业务,后又发生增资业务,那营业账簿的印花税该如何缴纳呢?首先,我们先一起来学习一下跟营业账簿相关的具体规定。《印花税法》相关条款如下:“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其次,我们需要关注一下,在实际征管中,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规定。1、上海(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河北(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河南(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重庆(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浙江(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新疆(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湖南(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广西(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等地税务局规定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2、江苏(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福建(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安徽(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3年第1号)等地税务局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最后,我们来通过一个案例具体分析一下不同情形下的影响。高大上有限公司2024年10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全部实缴到位,营业账簿印花税也已经按规定申报缴纳完毕。2023年2月10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其中一个股东减资200万,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2023年8月31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引入一个新股东,对公司增资1200万并于当日实缴到位,其中700万计入实收资本,500万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除了2023年的减资和增资业务,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引起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变动情况。1、如果高大上有限公司,适用按年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2023年应该缴纳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在2024年1月份申报期内申报。应纳税额=(1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0.025%=2500元2、如果高大上有限公司,适用按次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公司增资后营业账簿印花税应该在2023年9月申报期内申报。I 应纳税额=(1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0.025%=2500元II应纳税额=(15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0.025%=3000元哪个是才是正确的呢?更多推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范围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