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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应如何抵扣进项税?

    【问题】总分机构如何计算分摊缴纳税款? 【答案】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分支机构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零售烟酒给企业(购买方)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根据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二十条,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购买方为企业也不得开具吗?【回答】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二、《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更多推荐: 内卷时代,拼硬实力!实务课程低至8折,还可享全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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