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论工科应用型创新人才素质\知识及能力培养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笔《源笮推笠档绕渌伪5ノ蝗钌缁岜O盏ノ唤煞巡糠置庹鞯恼�,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因此,机关事业单位不在政策适用范围之内。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
问题:企业在2020年1月份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变更为是否需要间隔12个月?答案:《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您公司在2020年1月份成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上述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而且,截止目前为止,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没有出台新规定,2020年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企业在2020年1月份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可再次选择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驾驶培训2020年1月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