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怎么写会计分录?
问题:单位给献血员工的补贴是否缴纳个税?答案:《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综上规定可知,献血员工取得的单位给的献血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从企业提留的福利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即不属于免税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提供的服务都包括哪些?
【问题】企业雇用的实习生和返聘等人员发生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九、本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