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以案说法:员工向企业借款年终未归还应缴纳个税
问题:延期纳税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答案:不需要缴纳滞纳金。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包括以下九种:(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2)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3)纳税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申报并按规定预缴税款的,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的;(4)税务机关依照《法》第6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的;(5)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6)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7)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届满分月汇总申报时,月申报额高于定额又低于省税务机关规定申报幅度的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的;对实行简并征期的定期定额户,其按照定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的;(8)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 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畹模唬�9)其他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公益性捐赠在个税前扣除,需要什么凭据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活动范围【适用主体】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适用活动】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发票(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 企业产品发票(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发票、服务或知识等。3.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 对现存产品发票、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更多推荐: 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