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差额征税是如何计算的?
【问题】如何界定农产品发票的范围?【答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农产品发票,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发票。具体农产品发票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发票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农产品发票的征税范围为正列举,因经过发酵的面不在农产品发票列举范围之内,故不得按照农产品发票适用税率9%征收增值税,而应按照一般货物的适用税率13%计算缴纳增值税。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增值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如何定义的?
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多数人关注的是一般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问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应抵扣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税法规定购进该项固定资产允许抵扣,企业由于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实际抵扣进项税额,认为企业是自动放弃抵扣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时,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等。那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增值税问题,财税〔2013〕37号文件没有新的规定。 下面通过一个实例来看一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例如,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2月购买一台生产设备103000元(含税),货款已支付,会计上按10年计算折旧。由于技术原因,该设备不适用生产经营需要,于2013年8月将该设备出售,取得价款82400元(含税),货款已收到。那么该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1.2013年2月购买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设备 103000 贷:银行存款 103000 2.2013年3月至8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 5150 贷:累计折旧 5150(103000 10 12 6)。 3.2013年8月处置设备时: 借:银行存款 82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8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1600〔82400 (1+3%) 2%〕 借:固定资产清理 97850 累计折旧 5150 贷:固定资产 103000 结转清理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170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7050 该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应缴纳增值税1600元。 大家看明白了吗?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学习带来一些帮助。【】 责任编辑:泥巴姐 聊一聊各地“私车公用”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