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不予加收税收滞纳金的11种情形,建议收藏!
【问题】生产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可以更改吗?【答案】生产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的,应在发现次月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核销手续。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生产企业手册核销后,应如何进行数据调整?
问题:我公司在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号召,继减免商户租金后又给商户延期缴纳3-4月份的租金,但是我们合同上约定3-4月租金要在2月份缴纳,我们现在没有收到商户租金,缴纳有困难,那么我们能否重新在合同上约定租金缴纳时间,然后将3-4月份租金产生的增值税在后期收到租金时申报缴纳增值税。答案: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三、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根据您所描述的业务问题,您公司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在相应的纳税申报所属期之内申报缴纳增值税。若您公司在相应的纳税申报期内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可以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申请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申请软件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是否需要在税务局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