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新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9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其他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4〕5号)有关精神,为健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提高预算评审工作的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8日 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税务总局更新发布“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答:1、据实申报的非居民企业(按25%税率征收的非居民企业),要进行年度申报。申报表类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预缴申报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2、 核定征收 或 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 的非居民企业,要进行年度申报。申报表类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提示:第一、上述两类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即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上述两类非居民企业纳税人也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3、按10%征收预提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申报表类型:《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不需年度申报。自2015年7月1日,原申报表《国税函〔2008〕801号)》同时废止。提示:上述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纳税人: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版权声明:转载请注明 来源: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 责任编辑:泥巴姐 实务中差旅费税前扣除风险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