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季节性停工损失会计分录
【问题】多少钱计入固定资产?【答案】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发票、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会计法》对固定资产价值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所以,只强调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较高,没有明确给出其价值判断标准,是有其充分的理由的。上述规定取消了资产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限制,这主要是考虑到与现行会计准则上的变化相适应,以便于企业会计和税务上的统一,也考虑到原来固定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的认定标准,需要根据实践上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条例如果直接限定2000元的最低标准,反而容易机械化。因此目前对于固定资产的界定未作价值上的限制。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在这样的规定下,企业一方面应当划清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存货之间的界线;另一方面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依据。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收到生育津贴怎么做账?
问题: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答案: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6、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报税全程私教班 第三季 全新推出!六大部分:基础入门、第一季五期录播、整套账务实训、全盘税务实训、直播答疑、实训软件操作快速系统掌握做账、报税、报表、Excel、外勤业务五大技能,全能胜任独立会计! 收到政府给员工的人才补贴(需要代扣个税)怎么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