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何写会计分录?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政策是否调整到月销售额15万?【答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免征销售额仍然是“按月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销售额调整至按月15万元(按季45万元)后,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在免征增值税的同时,相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随之免除;对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当月代开发票的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季度30万)的,代开发票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加入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4月初一次收取12个月租金150万元,免征增值税吗?
【问题】合同到期后本人没续签,可以申领失业金吗?“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是什么意思?【答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集团内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是否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