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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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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7月1日起,《印花税法》开始实施。近日,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一批有关印花税的热点问答,今天,小编选取其中一部分内容推荐给大家!Q1: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可以退吗?A: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Q2: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吗?A: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Q3:哪些凭证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A: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1.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2. 县级以上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3.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Q4:未履行的合同能否退印花税?A: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Q5:未列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A:根据《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印花税法 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Q6:购买新车除了缴纳车辆购置税还需缴纳印花税吗?A: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Q7:同一凭证上记载不同的税目事项应如何缴纳印花税?A:根据《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Q8:印花税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如何计算应纳税额?A: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欢迎加入,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老师在线答疑,解你所惑。 更多推荐: 关于印花税补税、退税等相关热点问题解答

          【问题】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有误能否作废?如何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答案】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一旦开具无法作废。如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冲回,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一张蓝字电子专票即可。《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2) 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熳值缱幼ㄆ庇τ搿缎畔⒈怼芬灰欢杂�。(4) 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延缓缴纳2024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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