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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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债权转股权是否缴纳契税?【回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7号)规定:“七、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七、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十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更多推荐: 全电发票红字确认单在哪里打��?
【问题】哪些人应当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答案】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注:实行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如果年度内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如果年度内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如下:一、自己办您可在税务总局所在市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经营所得B表和C表申报。二、单位办您可以请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帮助代办经营所得(B表)申报。三、大厅办建议您尽量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扣缴端办理,若在远程办税中遇到问题,也可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加入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存在逾期未申报情形,可以在网上补申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