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浅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问题: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具体有什么影响?答案:除了费率,缴费基数也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政策调整后,不仅平均工资口径调整,选择范围也变大,选择低基数的可以进一步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的人员也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来提高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月销售额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使用税控开具发票吗?
答:基本思想是一样的,但是判断条件是不同的,租赁的拆分的处理原则主要如下: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除非企业适用租赁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租赁部分应当分别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比如情况一:承租人签订了一份三年期的设备租赁合同,其中年度固定付款额为12,000元。该合同年度固定付款额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如下:租金9,000元、维护费2,500元以及管理费用500元。 分析:该合同包含两项组成部分——租赁组成部分(设备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维护)。所支付的管理费用金额并未向承租人转移商品或服务。因此,将三年固定付款额36,000元的合同总对价分配至租赁组成部分(设备)和非租赁组成部分(维护)。 再比如情况二:在情况一的基础上增加合同要求承租人为设备的原始条件支付补偿。 分析:该合同仍包含两项组成部分——租赁组成部分(设备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维护)。与所支付的管理费用金额类似,该补偿并未向承租人转移商品或服务,因为这仅在租赁期结束时履行。因此,合同总对价将分配至租赁组成部分(设备)和非租赁组成部分(维护)。 为简化处理,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承租人选择不分拆的,应当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承租人不应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小微企业延缓到明年首个申报期缴纳企业所得税,首个申报期是什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