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鹏霖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零税率发票和免税率发票区别是什么?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5号)规定,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一起来看看,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进入办理。 1.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申请补评,申请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未予纳税信用评价的原因有疑问”栏次; 2. 纳税人可在网上申请文书进度【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看当前业务办理进度。 3. 在2022年底前,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对上个完整评价年度(即2024年)发起补评。参评后,2024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再评价,分支机构存续期间适用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4. 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信用评价的,补评后不得转不参评。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规定?
【问题】零售业个体工商户雇佣2个店员,是否可以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答案】《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根据经营需要还可以招用从业人员。据此,个体工商户可以分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并可以将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明确,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根据以上规定,这家个体工商户有2名雇工,如果它已经以单位方式参加了社会保险,则可以参照企业办法申请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否则,它应该先在有关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才能享受有关缓缴政策。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北京市5月征期延长,在哪里可以申请延期申报?